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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公司产生的理论依据及其必然性

更新时间:2017/7/11 11:55:46 浏览次数:2741
  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与发展的必然性,广州保安公司也不例外。近代的西方社会,经济迅速发展,原有的政府管理模式不再适应社会现实,人们不断寻求有关政府改革的模式,这一时期出现了很多有关政府改革的理论,公共治理理论就是其中之一。所谓公共治理理论,简而言之就是政府要放权,政府部门不要大包大揽,要有自知之明,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,把可以交给社会、交给市场做的事情让渡出去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做掌舵者而不是划桨人”
  公共治理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,在这种模式中,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,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相互合作,分享管理权力,通过多种管理手段,共担责任与义务,从而达到实现公共利益的目的。这种管理模式有以下三个特征:第一,治理目标上求公共利益;第二,治理主体多元化;第三,治理手段与方式的多样化。这一理论同样可以解释公安机关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关系。公安机关把部分安全服务业务交给保安服务公司来做,为社会提供个别群体要求的安全服务,这有助于整体社会秩序的安定;其次,保安服务公司与公安机关共同协作,公安机关运用行政的手段,保安服务公司作为企业运用市场的手段,二者同时作为社会控制的主体维护社会秩序。

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公民、企业等提出了更多的安全需求,而这些需求对于警察这一国家公职人员来说,放弃公共服务而去为某个社会个体服务不太现实,不过,有需求就有市场,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,各国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,纷纷将部分安全服务业务进行市场化运作,保安服务公司应运而生。公安机关把一部分安全服务分给保安服务公司,一方面可以节省本身经费、警力等资源,另一方面又可以满足社会中个别群体的安全需求。另外这也符合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大趋势,我国保安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。

保安公司产生的理论依据及其必然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