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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职责、制度等要求

更新时间:2017/12/22 11:48:51 浏览次数:2632

一、保安员的主要任务和职责:

1、保安员的主要任务是:满足社会防范的需要,强化社会安全防范机制,协助公安机关预防、打击违法犯罪活动,维护公共场所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。

2、职责范围:

2.1遵守法律、法规,为客户做好门卫、警卫、巡逻、看护等治安保卫工作,维护客户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,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。

2.2 按照合同范围及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和措施,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

2.3制止违法违纪现象和打击不法活动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犯罪分子时有制止、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,保护案发现场的责任和义务。

2.4 协助公安机关管理、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,有义务教育群众和客户工作人员维护安全和生产秩序。

2.5 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、车辆和所携带物品进行查验,盘问可疑人员,检查可疑物品,收缴管制刀具、淫秽物品和危险物品。`

2.6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保安员:

1、 曾被收容教育、强制隔离戒毒、劳动教养或者3次行政拘留的;

2、 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;

3、 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;

4、 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。

三、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:

1、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.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、殴打他人。

2、 扣押、没收他人证件、财物;

3、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;

4、 参与追索债务、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;

5、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、报警记录;

6、 侵犯个人隐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;

7、 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。

四、保安员的着装礼仪要求

1、 保安员当时应按规定要求穿着制服。

2、 穿制服时,要扣好领钩、衣扣、不得披衣、敞怀、挽袖、卷裤腿、内衣下摆不得外露。着夏装时,必须着制式忖衫,系制式领带,不得外罩便服;不准围围巾。

3、 值勤时必须佩带保安帽子,且需合乎规范。

4、 严禁穿拖鞋或便鞋、赤足,并始终保持鞋面清洁;严禁油头粉面,男性保安人员需经常修面,不留胡须、长发或蓬松头发,后面的头发不得长到衣领,不留大鬓角。

五、 保安员之行为准则:

1、 保安员应服从上级命令,切实执行公务,不得偏袒徇私。

2、 日常工作中应谨言慎行,执行公务时需态度严肃,不卑不亢。

3、 值勤中必须注意服装仪容,对于应急防身器材应经常配备,以应不时之用。

4、 遇有重大灾害时,应临危不惧,果断敏捷,并做适当及时处理。

5、 必须熟悉公司内之水电气开关、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点,以免临急慌乱;对公司内重要出口与通道、门窗、墙体、灯光等有缺损时,应立即呈报并追踪改善。

7、 在执行公务中,应正确并善用对讲机及警用器材;严禁用对讲机聊天或通报与工作无关之事项;并注意日常保养工作。

8、保安员在使用对讲机时,严禁将对讲机私自携带出厂并借于他人;禁止通过按信号等方式相互通风报信巡厂人员之状况。

9、 严禁值守期间在各值守区域点燃明火、抽烟或引燃任何物品,致使火险存在或灾害发生,一经发现解雇。

10、值守期间严禁擅离值守、饮酒、吸烟、阅读书报;严禁闲杂人员在各值守岗亭(含消防中心、大门)逗留、聊天、睡觉;严禁偷窃行为发生。

11、必须妥善保管警械并进行清楚交接;交接时需详细明确。

12、各岗位配置《岗位值勤记录本》,交换班时,应注意事项交代清楚,并将值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,以及巡逻时间登入“值勤记录”并附有关资料呈上司核阅,各项记录必须书写清楚后签名确认。

13、严禁执行公务中包庇违规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。